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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宁波大榭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 3万吨码头增设乙苯装卸品名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来源: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8-12-1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宁波大榭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宁波大榭岛的东北面扫箕山南侧岸段

联系人

李丹莹

项目名称

宁波大榭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

3万吨码头增设乙苯装卸品名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宁波大榭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码头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由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泰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的股权比例合资组成,总投资7761.15万元,注册资本4500万元。码头公司由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榭石化公司”)统一管理。

3万吨码头(以下简称“该码头”)位于宁波大榭岛的东北面扫箕山南侧岸段,其地理坐标为121°59′01″E,29°56′00″N。该码头码头总长330m,平面布置呈“蝶”型,码头由中间主工作平台、2个千吨级工作平台、4个靠船墩、4个系缆墩和联系桥组成。主作业平台长30m、宽度为22m,平台面标高6.00m。主工作平台为双层结构,下层布设工艺管线,上层安装装卸臂、消防塔等。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大榭岛,其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12月的宁波大榭利万石化有限公司,2004年,加盟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由中海石油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直接控股,大榭石化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59821.0257万美元。公司法人代表王少飞。

该码头原为3万吨级沥青码头,于2013年1月竣工验收、2013年5月正式投产运行;2015年因业务发展需要,在码头水工主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对该码头上部装卸工艺管线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工程于2015年5月25日开工,2016年3月11日交工验收。改造后,该码头为3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最大可靠泊1艘1-3万吨级化工品船,或同时停靠2艘1-5千吨级化工品船或LPG船,码头主要从事邻二甲苯、混二甲苯、重芳烃/C9重芳烃、化工轻油、工业己烷、丙烷、丙烯、异丁烯、重整碳五、发泡碳五、甲基叔丁基醚(MTBE)、苯、甲苯、液化石油气、苯乙烯等化学品管道装卸作业。该码头年设计吞吐能力为175万吨。改造工程于2017年4月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通过了宁波市港口管理局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审查备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宁波大榭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拟在该码头新增乙苯装船作业。新增乙苯采用现有的装卸臂和输送管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宁波大榭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3万吨码头增设乙苯装卸品名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职业病危害

因素

乙苯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G5532 货运港口,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职业病防护设计,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基本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定期对设备的密闭、管线、阀门等进行检查和维修,防止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的产生,特别是装卸臂、输油软管等重点部位,应切实做好定期的检查工作。

2.大榭石化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如应急喷淋洗眼装置、紧急阀等,保证其正常运行。

3.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本项目具体情况,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及重点岗位的操作规程。

4.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组织本项目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类比检测数据资料

2.完善生产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