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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浙江省积极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来源: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4-12-30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安监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管理。

    一是加快职能划转,加强“三同时”监管。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加快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突出监管工作重点,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申请事项69件,其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设计专篇的审核审查和备案35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34件。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各地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51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坚持分级实施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省安监局将70%以上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以下的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下放到市安监部门实施。部分市也出台相关规定,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建设项目中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的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等权限下放至下一级安监部门。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实施分类监管。各地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程序,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实行备案制度,由企业进行自评审、自验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由安监部门实行审核、审查验收。

    四是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通过政务网公开审批事项、流程、及时受理和一次性告知等措施,有效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办理时间。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各地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集中培训、上门培训咨询等服务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促进指导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