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服务项目电话:0571-88270695 0571-88270697 传真:0571-88270696 | 首页 >服务项目 >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监测
公共卫生监测技术服务
一、服务项目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证监测 二、检测指标 ● 空气检测(甲醛、氨、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 三、业务概况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2011年3月10日发布,2011年5月1日实施)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项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
| Copyright © 2010 - 2011 duopu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多谱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04110号 内部资料 地址: 杭州市三墩镇西湖科技园振华路320号4楼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400-600-7090 邮箱:duopujiance@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