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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来源: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0-12-2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

联系人

刘世杰

项目名称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梅县电厂始建于 80 年代,厂址处于梅州市城市中心规划区内,随着梅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厂的能源消耗及污染已经成为制约梅州市发展和绿色生态建设的主要瓶颈。大埔电厂工程为“上大压小”,工程建设配套关停梅县发电厂#1#6及广东省多台小火电机组,总计配套关停84万千瓦,满足国家有关“上大压小”配套关停容量的要求。20133月,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广东粤电大埔电厂工程由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53亿元,于201312月开工建设,建设两台6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上大压小”的方式,采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工艺建设两台6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装置,建设场地不堵死再扩建2台同类型机组的可能性,公用系统按4×600MW机组出力要求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粤电大埔电厂1号机组于201512月底建成投产,2号机组于2016621日建成投产。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因此,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于20185月委托我公司对其生产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陪同人

1

调查人员

陈荣、肖建光

刘世杰

2

检测/采样人员

李刚、陈琪锋、钟旭初、周建洲、丁晨辉、吴小健、吴量

刘世杰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肼、氯化氢及盐酸、氯、氨、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氢氧化钠、一氧化碳、石灰石粉尘、煤尘、矽尘、石膏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火力发电(燃煤发电),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对用人单位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分析,在正常运行条件下,针对噪声超标场所,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和和综合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来进一步减少对健康的影响,用人单位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该用人单位对本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措施和建议应认真落实,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各项职业病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议

1)加强生产过程中管道的密闭措施,防止有毒化学物质的泄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维修工作,定期检修除尘设备、报警器、喷淋洗眼器,确保每一处防尘、防噪、防毒、防高温设施能正常运行。

2)应有计划性地对高噪声设备进行进一步的隔振降噪处理,应尽可能从源头上对噪声源进行控制;而对于工艺受限的作业应合理安排工作班时,减少工人接噪时间;加强高噪声设备(如风机)的维护,添加润滑油,以有效降低因设备自身摩擦阻力引起的设备噪声。

3)存在高温危害的作业场所,加强区域通风换气,加速空气对流,降低环境温度,以利于机体热量的散发;同时加强个体防护(透气性好、导热系数小的帆布工作服)和个人保健,供给足够的含盐清凉饮料。

4)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对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进行完善整理,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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