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三墩镇西湖科技园振华路320号4楼

邮编:310030

咨询:0571-28120100

总机:0571-88270695

传真:0571-88270696

行业动态

最高检:环境污染致职业病或追究相关责任人刑责

来源: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5-06-17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今日表示,对于环境污染导致的职业病,检察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形开展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如果构成刑事犯罪,通过追究生产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吕洪涛表示,对于环境污染导致的职业病,检察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形开展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如果构成刑事犯罪,通过追究生产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如果存在行政监管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如果潜在的患病群体十分广泛而不确定,也可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不特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