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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袋200t技改项目
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塑料包装袋200t技改项目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2021年2月1日,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组织相关单位在企业厂区召开了“年产塑料包装袋200t技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检查会。参加会议的成员有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与会代表听取了企业概况、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所做工作介绍,环评单位对批建一致性进行了确认,并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原址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石龙村9组,租用平湖市乍浦华生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专业从事塑料包装袋的生产与销售。企业成立之初曾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袋12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于同年11月以(2010)B-187号文出具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企业后于2016年8月通过了平湖市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备案(平环竣备[2016]50号)。
由于租赁期满,企业决定整体搬迁至新址平湖市曹桥街道勤安村1组,租用平湖市成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约850m2,继续用于塑料包装袋的生产与销售,建成后生产规模将达到年产塑料包装袋2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3月由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袋200t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4月19日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以平环建2018-B-073号《关于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袋200t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作出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8年4月下旬开工建设,7月底完成主体工程与环保设备的安装,2018年8月开始生产设备与环保设备的调试运行,11月底开始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袋200t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涉及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及现场检查,该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如下:
(一)废水
企业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平环建2018-B-073号审查意见所提及的措施,在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处理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二甲苯、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二甲苯排放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
企业已做好对噪声污染产生设备做到了合理布局,采取了减震措施。采用低噪声值设备,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厂界昼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企业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及的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卖相关废品收购站;油墨空桶、废洗车水、废抹布、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在车间内部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场所,要求各危废分类储存,并做好防雨、防渗漏措施,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厂内设置加盖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经现场核查,厂内设立专门用于固废储存的仓库,做到分类堆放。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有一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故情景,落实承担应急职责的相关人员,定期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无在线监测装置(无要求)。
(3)其他设施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对其他环保设施无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于2019年5月29日、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主要结论如下:
(1)废水
生活污水入网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3)废气
本项目工业废气净化器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最大周期排放浓度为4.17mg/m3,最大周期排放速率为7.43×10-3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10-3。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值。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4个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两天的最大值均低于限值浓度,无组织二甲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 0.079t/a,经核查,企业目前VOCs的排放量为0.012/a,低于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试生产期间的调试运行情况,本项目环保治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竣工验收废水、噪声监测数据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项目污染治理及排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的有关要求,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能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编制的验收报告结论总体可信。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经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经整改完善符合要求后同意通过验收,可登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报告中,完善企业目前实际情况与环评、批复文件的对照分析,按相关规范要求完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相关内容。
2、建议按现行标准要求,将制袋过程中的吹塑废气接入废气处理设备,并确保其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加强现场管理,完善台账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
4、加强固废及危废仓库的现场管理,完善危废仓库的建设,危险废物产生后需立即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并定期处置,同时做好台账管理。
5、若企业后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发生原辅材料消耗、产品方案、工艺、设备等重大变化,或项目生产平面布局有重大调整,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批。
八、验收组人员:见签到表
平湖市晨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

